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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党支部党员管理积分细则

作者: 时间:2019年07月30日 18:15 点击数:

思政部党支部党员管理积分细则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广大党员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一、适用对象

思政部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积分办法

  1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德40分)、能(20分)、勤(15)、绩(10)、廉(15)。

2、评定格次

  党员定级标准为年度积分90分以上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为合格党员60—79分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三、积分内容

(一)(20)

1、是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是否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理想信念坚定;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是否严格执行学院党委决定,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完成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学习笔记视完成情况积15分,心得体会每篇1分。(15

2、是否按时交纳党费。(5

(二)(20)

1、是否服从学院和支部安排的各项任务,乐于接受并保质保量完成。(10

2、是否在学院发展和建设中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热爱学院,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师生;是否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宣传学院正能量。(10

(三)(25)

  1是否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出满勤,干满点,无旷课、旷工、缺勤现象。(5

2、是否能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参加一次积1分,最多10分。(10

3、是否关注“学习强国”和“安康先锋”并进行学习每月学习情况积分,最多10分。(10

(四)(25)

1、是否带头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各类志愿活动,在赛教、技能比武等活动中取得成绩。(10

2、是否在校园建设、招生、就业、扶贫、职业培训、校园稳定等工作中以创新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学院“追赶超越”做出贡献。(5

3、根据党员民主评议打分情况给每位党员赋分,每得1票积0.5分,最多10分。(10

(五)(10)

  能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不在校外乱办班、乱补课,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馈赠、宴请或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一篇否决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八项规定,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2不遵守廉洁自律,党员形象不佳,不遵守社会公德,损公肥私。言行有背师德规范,有损师德形象,违反校纪校规或对学校部门声誉产生不良影响,受到上级组织部门通报批评者。

3、讲落后话、办落后事,在社会上、校园里起消极作用的每次5

4、支部要求党员开展的某一单项工作,党员完全没有开展,单项考核分为零的。

四、工作要求

  1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切实加强对党员考核工作,抓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2支部记录员要认真履职,认真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按时统计相关资料。

  3全体党员要积极参与,认真履职,争先创优,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思政部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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