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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作者: 宣传统战部   信息来源:宣传统战部    发布时间: 2018-09-26   点击数: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15〕14号)和陕西省委《〈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和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的意见》(陕办发〔2018〕18号)的要求,进一步扎实推进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学院改革、发展、建设中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调动党外人士的积极性、创造性,结合学院统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范围

(一)参加联谊交友的党员领导干部

1、学院党委委员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学院中层干部(各部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

2、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以及各委员。

(二)联谊交友的对象

1、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2、担任民主党派市委委员以上职务的人士和担任民主党派学院委员会(支部)正副主委的人士。

3、党外人士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和学科带头人。

4、担任学院中层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以及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党外中青年代表人士。

5、省、市知识分子联谊会会员。

6、归侨、侨眷及留学归国人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

7、在社会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并发挥较大作用的党外人士。

8、党外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

9、其他需要联谊交友的党外代表人士。

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交朋友,要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与党外人士坦诚相见,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帮助,建立真诚的友谊和相互信赖的关系。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向联谊交友对象宣传党的思想、路线、方针和政策,了解党外人士思想动态,针对其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作用,并通过他们做好党外各方面人士的工作。

第四条 通报学院党委和行政方面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听取联系对象对学校建设、发展和改革重大事项,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保持与党外人士联系,每学期主动联系谈心至少1—2次,也可采取约请座谈、电话访谈、新媒体交流、走访慰问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党外人士的沟通和交流。

第六条院级领导干部要关心、支持所联系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的自身建设,主动参加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的重要活动。

第七条 对联系对象的重要思想动态及其反映的重要意见和建议,院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委员要及时向学院统战部反映,由统战部汇总后向院党委汇报。重要问题需要办理或答复的,经学院研究后由统战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办理或反馈。

第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工作列入学院和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列入领导干部工作计划、个人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第九条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

第十条 本规定由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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