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学生利用暑期办理建档立卡和贫困生相关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办理流程
1、属于“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注册未脱贫或返贫的非陕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登录http://www.akvtc.cn(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在“学生工作—资助工作”下载附件1《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将此表填写完整后打印一份。
2、所有贫困户学生,包括建档立卡、低保、孤残、烈士之类或受到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登录http://www.akvtc.cn(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在“学生工作—资助工作”下载附表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将此表填写完整后打印一份。
3、按家庭实际情况填写以上两表格。即:非陕西籍建档立卡学生填写《证明表》,所有建档立卡和贫困学生填写《调查表》。
4、学生利用暑假期间(建议8月份)将《证明表》在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进行确认签章;《调查表》在生源地所在村委会或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填写签章。
5、下学期开学后班辅导员、班主任在《证明表》上签署意见,分院审核盖章后由学生本人交学院行政楼501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核实。《调查表》自留待后续通知。
二、范围和相关要求
1、全日制在校就读正式学籍学生(非应届毕业生)。
2、《证明表》只针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注册的非陕西籍未脱贫和返贫学生(必为农村户口),不是所有都可以办理的。确定自家确实为扶贫系统中注册的家庭再办理《证明表》,避免学生跑冤枉路,浪费时间和精力,并且给扶贫部门造成不必要的工作复杂性。
3、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学生贫困情况的初审工作,对日常生活支出与贫困信息不符的,要在“意见栏”填写清楚相关情况。对于学生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家庭拥有企业、高档汽车、豪华楼房的,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等情况的此类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可以直接给予贫困否决。
4、确实属于贫困范围的学生利用暑期进行填表签章,非贫困的学生不要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将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915-8171081 海浪 办公地点:行政楼501室
附表1: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
附表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