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3号和《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经过各分院评选,推荐以下五名学生为我院2017—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初审者,自本日起公示五天,如各位师生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医学院: 向璐 张兴民
护理学院: 王蕊
师范学院: 范欣婷
工程学院: 赵肖肖
监督人及监督电话:
学院副院长:瞿德明 学生工作部部长:王建安
电话:8171088 13389159886 电话:8171053 18909151283
资助管理中心科长:海浪
电话8171081 13509154022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