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团委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学生工作部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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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团委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1日 22:28 [来源]: [浏览次数]: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2018)9

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团总支:

2017年,在学院党委的带领下,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学院安排各项工作。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学工部决定在五四青年节前夕开展评选2017年五四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项目及比例

1.先进集体:

1)优秀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严格按学院和团委下发的《班务目标管理法》和《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执行,以年级为单位,依据量化考核成绩名次,按30%比例评选;

2)学雷锋先进班集体:各分院2个。

2.先进个人:

(1)优秀班主任:在现任班主任和辅导员中进行评选,比例控制在30%以内;

2)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为学院当年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本院毕业生总人数的15%以内;

3)三好学生:50人以下(不含50)的班评选一人,50-100人(含50)的班评选2人,100人(含100)以上班每增加50人可增评一人;

4)优秀学生干部:以年级为单位,依据班务目标考核成绩,在排名前80%班级的班委会干部中产生,每班各1名,分院学生会、校卫队、广播站、记者团及新苗文学社可按委员人数的10%比例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班上的名额

5)优秀团干:以年级为单位,依据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在排名前80%团支部的团干中产生,每支部1名,团总支可按委员人数的10%比例评选优秀团干;

6优秀团员按本支部团员人数的5%比例评选;

7)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各分院分院评选8人;

8优秀广播员按广播员的10%比例评选。

二、具体要求

1.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要严格执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条例及考核办法,同时加强对班主任辅导员的动态考核和过程考核,评选出有责任心、有代表性的优秀班主任;

2.应届毕业的班级只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不评选其他项目;

2.严格评选。不得超过规定比例,不得降低标准。特别是有违反校纪校规、考试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不能参评先进个人,要做到宁缺毋滥。

3.上报程序。各分院将评选结果汇总后在本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生科将汇总名单加盖公章并签字报学生工作部。并发电子版至azytw@126.com

4.上报名单格式。(1)统一用word文档上报;(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必须分院分项目汇总并盖章

5.上报时间。4月20日前。

 

 

学生工作部

 2018321

 

 

 

 

 

附件1 

         学院2017年五四表彰申报汇总表

 

申报项目

 

申报数

 

先进团支部

 

 

 

学雷锋先进集体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优秀广播员

 

 

 

优秀班主任

 

 

 

优秀班集体

 

 

 

优秀毕业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

不占班上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