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学生工作部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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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12日 11:19 [来源]: [浏览次数]: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2018)5号

 

各二级学院学生科:

为弘扬青春主旋律,唱响校园和谐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广大学生的艺术涵养,引导学生的审美观向着高雅、科学、文明、和谐的方向发展,激发广大学生热爱艺术,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热情和动力。现将举办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校园歌手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唱响青春曲,践行中国梦

二、参赛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三、参赛要求

1.选手可单人,也可重唱组合参赛;

2.选手自备参赛歌曲一首,参赛曲目的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体现青年大学生的青春风貌;

3.参赛选手自备伴奏音乐(电子文件,MP3或wav格式,不带原唱),选手可根据所唱曲目自备服装,服装须整洁、大方得体。

四、参赛名额分配

1、本次比赛设专业组和业余组,不分唱法组别。

2、本次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专业组和业余组一次抽签,同场参赛,分别计分。预赛抽签时,参赛选手将参赛伴奏音乐用u盘考入团委电脑。

3、预赛名额为护理学院、工程学院、医学院为业余组每个分院分配8首参赛曲目,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为专业组分配5首参赛曲目,师范学院其他专业为业余组分配3首参赛曲目。每位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首曲目,每首曲目可由1~4名选手演唱。在4月2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1)、学生评委名单(附件2)发邮件至azytw@126.com

4、决赛名额为17名(其中专业组5名,业余组共12名),按预赛成绩排名产生(专业组单独计分)。

五、评选标准

1、内容主题: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弘扬社会主旋律。

2、音色音准: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音色统一,气息流畅,不跑调,离调。

3、歌曲节奏: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脱节,不抢拍。

4、舞台表现力:情感充沛,能表现歌曲的意境。

5、舞台形象:精神饱满,服装整洁,符合大学生形象气质。

六、评委组成及计分办法

1、满分100分,歌曲选择占10%,音色音准占25%,咬字节奏占25%,演唱技巧占25%,仪态台风占15%。

2、教师评委5名。采用百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余下的三个平均分为教师评委分。教师评委分占80%。

3、学生评委共8名,每个分院2名(由各分院自行推荐,要求学生评委为非参赛选手,具备一定的音乐鉴赏能力)。采用百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余下的六个平均分为学生评委分。学生评委分占20%。

4、选手最后得分等于教师评委分加学生评委分。

5、评委只打整数分,选手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比赛时间

本次比赛分为两场预赛,分别于4月18、19日晚上举行,决赛时间为5月3日晚。

八、预赛比赛地点

新校区4号教学楼401教室

九、比赛奖励

比赛时现场打分,决赛时现场颁奖。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业余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

附件:1、参赛选手报名表

附件:2、学生评委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参赛选手报名表

序号

分院

参赛曲目

参赛选手

联系电话

指导老师

组别

























































附件:2、学生评委名单

序号

分院

姓名

班级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