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发[2018]11号
各科室、各教研室、各班级:
根据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8]64号文件和陕西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职业院校开展“弘扬工匠精神,共筑职业梦想”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精神,医学院决定在全医学院范围内开展“弘扬工匠精神,共筑职业梦想”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共筑职业梦想
二、征文撰写方向
1.工匠精神与职业院校德育工作;
2.职业院校弘扬和传承工匠精神的主要途径;
3.工匠精神对职业院校学生综合素质要求的影响;
4.职业院校关工委在弘扬工匠精神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5.工匠精神与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追求。
三、参与对象
1.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各班学生均可参与活动。各班在班级自行评选后至少提交一篇以上征文稿。
2.专职教师(含班主任)。以教研室为单位,各教研室(3人以上)至少提交两篇以上征文稿,3人以下(含3人)的教研室至少提交1篇以上征文稿。
3.行政人员。每个内设科室须提交一篇以上征文稿。
四、作品评选
1.各科室、教研室、班级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组织师生按照陕西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师生创作、提交征文作品,于2018年6月5日前完成本部门作品评选和推荐,学生作品前向学生科刘晶晶老师提交征文作品,教师作品向综合办谢鹏老师提交征文作品。纸质版和电子版须一并提交至以上两位老师邮箱。刘晶晶老师邮箱:1637311536@qq.com;谢鹏老师邮箱:180393526@qq.com.
2.本次征文活动将由医学院教师评审小组和学生评审小组对作品进行评选。
教师评审小组成员为:
组长:余少培 晏真明
成员:朱显武 贺彩菊 郭治军 马庆波 张文平 李友贵 杨静 王纯伦 王红梅 谭世余 孙根发 马元兰 刘洪佳 周瑛 胡晓玲 刘庭明 张磊 张东
学生评审小组成员为:
组长:魏伟
成员:刘晶晶 金康 钟延光 赵鹏 高世宝 雷越 谢鹏 任梓毓
五、奖项设置
医学院本次征文活动设置教师作品奖和学生作品奖。教师及学生作品均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教师作品奖获奖者将在年终予以一定物质与精神奖励;学生作品奖获奖者,医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评选优秀班级及优秀班主任项目指标之一
六、有关要求
1.征文必须紧扣主题,自拟题目,分析深入,思路清晰,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凡因作者个人原因,造成其他严重影响的,医学院将追求参赛人员责任。
医学院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