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高职)工作安排-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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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高职)工作安排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5-11-30   浏览量:

 


 

招 生 公 告

 

根据陕招办【201529号文件精神,结合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现将我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关安排公布如下,请符合报考条件的广大考生不要错过报名时间,按要求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应届毕业生在就读中学)报名。

一、招生模式:

分类考试招生我院包括以下三种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单独统考招生)。

二、申请资格:

凡有意参加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应届、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高中毕业生)或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应届、往届“三校生”均可)报名。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151217日,考生凭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县区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领取个人密码条,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确认上传。

四、分类考生招生专业:

2016年我院除国控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两个专业外,其他所有专业均参加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

五、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2016年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招办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

六、招生章程:

我院2016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章程,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约在20161月。分类考试招生细则(具体办法)随之公布。

七、凡有报考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请提前做好准备,必须在2016318点至3517点,按要求登录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提出入学申请,请广大考生不要错过提交申请时间。

咨询电话:0915-3112570

            0915-8171012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2015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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