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分类考试三年制高职(专科)新生报到须知
1.凡是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请在2015年4月26日—28日注册报到,新生按照自己确定的专业,本次只缴纳学费的50%,剩余的学费及各类代办费用存在个人建行卡上,9月正式上课时一次性刷卡缴清。
2.我院定于2015年9月14日至15日(星期一至星期二),报到上课,农历2015年8月2日至3日。报到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一层。报到时新生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新生不得提前或推迟报到,不按时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新生可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招办提取个人纸介档案,档案个人不得拆封;是中共党员和团员的新生到县(区)组织部门办理党(团)组织关系手续。所有纸介材料一律自带,禁止邮寄,以免丢失。
4.户口迁移:根据有关规定,户口是否迁移由自己决定,学院不统一要求迁移,确需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常住地派出所按规定办理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请新生注意,户口迁移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得更改,凡是户口名字与录取通知书不一致者一律视为冒名顶替。
5.按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经省招办统一录取的新生,一律不得更改录取专业。
6.根据陕质检联发【2014】9号文件规定,2015年新生床上用品统一由学院公开招标采购,共计8件套(被套、床单各2件,被褥、毛巾被、枕芯、枕套各1件)预收款540元,校服预收款240元。均以公开招标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7.根据陕人社函【2009】370号文件规定,“在校大中专学生人人都要参加医疗保险”。陕教体【2009】22号文件规定,“在校大中专学生人人都要参加校园安全保险”。为减轻新生个人负担,以上两种保险费均由学院筹集资金缴纳。
8.报到后,录取通知书、纸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一律交到所在系部,个人户口一律交到学院保卫处。
9.请注意,9月14日至15日,我院在安康市高客站及安康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处,新生可乘坐新生接待车到学院报到。
学院招生处电话:0915—8171012 学生处电话:0915—817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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