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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就业协议书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05-12-05   浏览量: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就业协议书
  
甲方: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05  级新生

甲方本着培养人才,帮助毕业生联系就业岗位,服务于社会的宗旨,经甲乙双方协商,对就业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 .负责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及设施;负责按规定安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 .负责给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确保其能上岗、力求其上好岗。
3 .毕业生就业后一年内失业下岗,甲方将负责再次推荐其就业。

二、乙方责任及权益


1 .应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
3 .在就业推荐过程中,学生的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应该由学生自己承担的其它一切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4 .毕业生上岗后,非自身原因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推荐工作。

三、   违约及责任追究


1   乙方毕业后,若符合推荐就业的条件,且要求推荐就业时,而甲方不予推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所有学费。
2   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就业推荐责任:
(1)  中途退学,或未取得毕业证书。
(2)  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
(3)  未按甲方规定交清学费、代办费等费用。
(4)  自愿放弃就业推荐机会。
(5)  身体不合格,或由于其他自身因素,不适宜推荐就业。

四、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 )                             乙方:   ( 签字
           200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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