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就业协议书 甲方: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05 级新生 甲方本着培养人才,帮助毕业生联系就业岗位,服务于社会的宗旨,经甲乙双方协商,对就业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 .负责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及设施;负责按规定安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 .负责给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确保其能上岗、力求其上好岗。
3 .毕业生就业后一年内失业下岗,甲方将负责再次推荐其就业。
二、乙方责任及权益
1 .应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
3 .在就业推荐过程中,学生的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应该由学生自己承担的其它一切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4 .毕业生上岗后,非自身原因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推荐工作。
三、 违约及责任追究
1 . 乙方毕业后,若符合推荐就业的条件,且要求推荐就业时,而甲方不予推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所有学费。
2 . 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就业推荐责任:
(1) 中途退学,或未取得毕业证书。
(2) 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
(3) 未按甲方规定交清学费、代办费等费用。
(4) 自愿放弃就业推荐机会。
(5) 身体不合格,或由于其他自身因素,不适宜推荐就业。
四、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 章 ) 乙方: ( 签字 )
2005 年 月 日 200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