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专家库入选的通知》(陕教语办﹝2017﹞1号)精神,经过自上而下、逐级推荐、省级审核的程序,省教育厅、省语委办组建了省级语言文字专家库。我院教师刘波、刘红梅、邓军三位同志成功入选专家库。今后,我院入选专家库的三位教师,将在省语委办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各项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督导检查、推普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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