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实验系列中级职称条件
(1)取得硕士学位的申报人担任助理级职务至少满2年;
(2)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
(3)后取本科学历的申报人员担任助理级职务至少满4年,且取得本科学历至少满1年;
(4)大学专科学历的申报人员担任助理级职务至少满4年且从事本专业至少满10年。
2.申报图书系列中级职称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2年;
(2)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3)取得国家认可的后续本科学历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4)全日制大学专科专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5)取得国家认可的后续专科学历满1年,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3.申报档案系列中级职称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2年;
(2)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
(3)取得国家认可的后续本科学历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4)全日制大学专科专业,担任助理馆员满5年,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5)取得国家认可的后续专科学历满1年,担任助理馆员满5年,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4.论文要求
(1)申报实验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在任职期内至少取得2篇论文或论着成果(本),其中至少1篇为申报人独立完成,或至少1本申报人撰写的6万字以上且属于公开发行的专业着作、教材等论着成果(工作量以论着版权页载明情况为依据)。
(2)申报图书、档案系列中级职称人员,任职期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至少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独着),或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
五、申报晋升职称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一式3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申报汇总表》1份并报电子版;
4.任职资格证、学历证书(2001年后的学历需提供有效期到2018年12月的学信网验证报告,2001年以前学历和中专学历需提供学籍档案)、身份证、单位聘任文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荣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1份;
5.申报中级职称资格的聘任助理级职务未满8年的,需提供一次以上(含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登记表原件、复印件1份;达到8年以上的,申报人如实填写任期内年度考核等次,由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如发现未如实填写,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6.市人社局验印的《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自助打印的成绩单;
7.公示证明1份;
8.公开监督卡1份;
9.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原件必须是刊物原件,复印件须复印封面、目录、正文)。申报非教师系列中级人员需确定一篇为学科评价(答辩)论文,学科评价论文需另行复印6份。
10.《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所在的学院、部门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须本人签名、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12.《安康市资格证书办理申报表》及2寸免冠照片两张;13.其它材料。
六、申请转换系列人员
按陕职改办字[1990]3号、安人社办发〔2013〕168号文件要求,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得转聘其它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不存在对等套改关系。若所在单位有专业技术指标,本人却因工作需要而变动了岗位,需转聘档次相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其它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须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呈报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审批权限的机关批准。工作岗位变动后从事不同专业的,需在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重新参加评审。
1.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系列转换必须是在相近(或相关)的专业之间进行,转换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符合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和学历要求。
2.“以考代评”系列不得与评审系列相互转换。“以考代评”系列之间也不能互相转换。
3.对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变动后未办理转换手续的人员要及时按新任职务的条件办理转换手续。不允许聘任未转换职称系列人员担任本专业技术职务。
4.职称转换提供材料
(1)个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
(2)《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一式三份;
(3)申报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职称还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审批材料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七、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评现职时使用过的材料不能再次使用;材料信息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真实;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使用规范表格,相关表格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要求纸张大小为A4,双面打印,不得复印,复印无效。
2.除《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公开监督卡、公示证明、学科评价(答辩)所需论文以及《安康市资格证书办理申报表》不装订外,其余材料复印件按报送材料内容中的顺序统一用塑料拉杆夹装订成册。
3.报送材料要求一人二袋,一袋为申报人各类证书、论文等原件(身份证除外),一袋为相关申报表格及装订成册的评审材料,材料袋正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注明申报者的姓名、单位、申报专业类别、级别和材料的内容、份数,材料袋应结实耐用。
八、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9月25日-30日,申报人对照申报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统一由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初审签字盖章后,报教务科研处,审定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待教务科研处审定、盖章后将整套申报材料报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资料审核。10月1日-7日,由学院职称评审资格审查组对申报2018年度中初级职称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审核合格人员相关资料。
3.业务考核。10月8日-12日,按照省、市及学院《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由量化考核组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业务量化考核。高校教师系列的教学质量测评、教学工作量的赋分由教务科研处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管理工作赋分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实施,任职年限赋分由组织人事处负责。非教师系列的岗位职责评价(述职)和学科评价(答辩)由量化考核组和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量化考核成绩汇总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4.组织评审。10月13日-15日,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结合学院当年空岗使用情况,组织召开中初级职称评审会。
5.上报备案。10月16日前,将高校教师系列评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非教师系列评审推荐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评审。
九、工作要求
1. 根据《安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开监督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五公开”、“一展示”、“两监督”原则,强化全程全面监督,确保本次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2.涉及评审工作的有关二级学院、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按时完成申报2018年度中初级职称人员的量化考核、评审工作,对各岗位申报人员的量化赋分及评价要客观、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