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园丁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10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省级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要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成绩显着,在本职岗位上做出重要贡献,事迹感人,深受广大师生爱戴和学生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社会声誉和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范围。师德师风优良,教学成果丰硕,在立德树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厅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以一线教职工为主,以事迹为基础,重点倾斜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具体条件。长期在一线从事教书育人工作,教龄满20年以上,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近些年来获得省级师德楷模、师德标兵等荣誉或在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重大事件中挺身而出,积极应急处突,主动保护师生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社会传播正能量,弘扬当代教师立德树人良好形象的优先考虑。
二、推选办法与步骤
(一)名额分配。2019年省级教书育人楷模均由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政部分别自主推荐1名候选人(兼职教师在所任教学院或部门参与评选),学院将从中择优推选1人参加省上评选。
(二)推选程序。
1.部门推荐(2019年6月1日—6日)。各二级学院(部)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师生及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等方式推选出教书育人楷模,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2.学院初审(2019年6月10日—14日)。学院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结合工作表现和群众评议情况,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及初选名单。
3.公示上报(2019年6月17日—21日)。对推荐出的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院党委审定后上报陕西省教育厅。
三、材料要求
(一)推荐报告1份,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
(二)2019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5份(双面打印)。
(三)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5份。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能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3500字以内。
(五)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单位公章,电子表格以Excel形式制作)。
(六)推荐人选红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单位”,)。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1M以上,并注明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确保推选质量,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好中选优。
2.推选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真正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认可的楷模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3. 要积极加大宣传,把推选工作与宣传弘扬教师教书育人正能量相结合,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积极弘扬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精神。
4.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组织、积极挖掘先进典型,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张 乐 8177631
附件:1. 2019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 2019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