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职院人函〔2019〕4号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8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
终期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
根据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安职院发〔2017〕122号)精神,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2月18日,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协同教务科研处对四个全日制二级学院和基础教学部2018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办法
2018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终期考核,采用听评课考核和指导资料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听评课考核
1.所有参加听评课考核环节的青年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考核工作小组提交本学期授课课表和所有教授课程电子版教案。12月24—27日根据青年教师提供课表随机安排,在信息中心511录播教室录制时长40分钟课程一节。
2.依据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导师回避、学科交叉和二级学院互评的方法,考核工作小组将授课影像资料按照学科分为三类分别提交三个评委组,评委从教学组织设计、教学内容方法和教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审并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各一个的平均分。
3.听评课环节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三名青年教师在2018年度中分别获得院级、省级教学类奖项,故听评课考核直接确定为第一等次),每个等次各六人,导师按照相应等次分别奖励500—300元不等。
(二)指导资料检查考核
考核工作小组对第一阶段考核合格者进行指导资料检查,依据各分院(部)所提交教案、听课记录、终期总结等资料的完整性和详实性将资料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分别为第一等次5人,第二等次7人,第三等次7人,导师按照相应等次分别奖励300—100元不等。
二、整体情况反馈
各二级学院、导师及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均能较好的按照《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完成指导任务和终期考核相关资料。但是,考核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1.相关二级学院(部)制定的培养计划任务不清晰,目标不明确,措施缺乏可操作性。
2.多数导师指导内容未涵盖师德、科研、实践等方面,缺少有针对性措施、考核目标等内容。
3.部分导师指导过程性资料不齐全,缺少相关教科研指导记录或资料,个别学院未见指导过程资料。
4.相关二级学院(部)在中期检查后未继续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依旧停留于形式,未真正落实。
5.多数导师指导资料在中期检查后未再更新内容,且部分导师专业与所指导青年教师专业不匹配。
6.两名青年教师因导师退休,相关分院未重新安排导师继续完成后续工作,故定为不合格。
三、需进一步完善内容
1.导师要加强在青年教师导师制中的师德师风教育,带领青年教师深入学习职业道德规范和“十条红线”、“红七条”、“十项准则”等师德系列文件精神,并贯彻落实至教育教学活动中。
2.相关二级学院(部)是青年教师导师制的主要实施部门,要提高重视,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加强考核,将本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落实到人。
3.各专业(学科)带头人要发挥牵头作用,利用专业(学科)团队建设,及时确定发展方向,带领各指导导师、青年教师开展专业(学科)建设、企业实践工作,引导导师制最终落向教学、以及论文、课题等科研成果。
4.导师要结合二级学院(部)提出的目标要求,针对青年教师个性特征、专业发展、教授学科、科研实践和存在问题等方面制定指导计划,进行认真指导。
5.相关二级学院(部)和导师应发挥引导作用,积极与省内省外行业企业联系,加强校企结合,为青年教师提高实践能力提供平台。
附件:2018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终期考核综合排名及奖励
情况表
组织人事处 教务科研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