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职院人函〔2019〕5号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启动2019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
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安职院发〔2017〕122号),学院将启动2019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各有关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政部请根据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确定本年度培养对象。助教及以下人员必须参加培养,接受指导。
二、培养方案
各有关二级学院(部)根据专业(学科)建设、工作实际为青年教师选派导师。每位导师同时指导青年教师一般不超过2名,指导时间为1年,要求导师与青年教师专业相同或相近。培养期间应制定青年教师培养目标、导师职责及考核与管理细则。
三、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学院对青年教师有培养培育的义务,务请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实施工作,抓好过程管理,切勿流于形式。
2.精心组织。2019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采取年初申报、中期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分步实施。申报时师徒双方要认真分析青年教师现状、导师特长、培养主要措施、年度目标和达标标准等,符合要求的纳入学院2019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
3.严格督查。相关二级学院(部)是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实施主体,要夯实责任,加强监督。
4.考评奖励。学院年终将对导教和青年教师分别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评定等次并兑现奖励。年初申报未纳入学院2019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的,只考评不奖励。
请于3月15日前将青年教师导师制名单汇总表报送至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见附件)。
联系人:张乐 电话:8177631
附件:青年教师导师制名单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教务科研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