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群殴及伤害事件处置预案-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群殴及伤害事件处置预案

作者: 时间:2019-07-05 点击数: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群殴及伤害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确保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措施得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各级各类学生之间或各级各类学生与其他人员之间,有三人以上斗殴或斗殴造成伤害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生群殴及伤害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学生群殴及伤害事件处置。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副院长

成员:保卫处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三、处置程序

1.发生学生群殴及伤害事件时,首遇教职工应予以制止,并将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保卫处迅速组织安保力量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制止群殴及伤害事件,尽快将受伤害学生送至医院救治。情节严重的,应立即拨打110报警,防止事态失控。同时立即向学生群殴及伤害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具体情况。

2.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至现场,疏散无关人员,控制有关人员和事态发展,并立即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及时事件情况告之学生家长,并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协助处理,确保事件妥善解决。

3.领导小组对学生群殴及伤害事件原因开展调查,了解情况,分清责任,做好记录。对情形严重的,经学院研究同意,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调查处理。

4.领导小组根据事件调查结果或在公安机关指导下,与受伤害学生或学生家长通过协商方式或相关法律程序解决相关问题,并由相关责任人对受伤害学生予以经济赔偿和补偿。领导小组应与有关二级学院联系沟通,及时对伤害学生者和参与事件者进行处理,并通报处分结果予以警示。对伤害他人、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学生,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校外社会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后处理工作。对外校学生,应及时与学生所在学校取得联系。

5.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应积极做好学生、家长及其他学生思想稳定、情绪安抚和心理重建工作,防止引发不稳定事端。

6.事件处理完毕后,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和所在二级学院要汇总整理有关材料,留存归档。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隐患排查。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作用,深入学生群体了解其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发现矛盾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把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加强值班管理,保证信息畅通。坚持24小时值班管理,严格门禁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群殴及伤害事件。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稳定信息员队伍,保障信息畅通,及时上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坚持快速反应联动协调一旦发生校园学生群殴及伤害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与上级主管及公安、卫生等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应急处置稳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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