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应急预案-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19-07-05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把加强学生人身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有效防止、及时处理学生自杀及走失等事件的发生,确保学院政治稳定和学生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从维护学院稳定的高度出发,加强日常管理,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适用范围

1.因学业、就业、情感、疾病等因素导致学生自杀的事件。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不告知他人,独自外出时间达三天以上者。

3.在教学考察、学术交流、教育实习、社会实践、参观考察、旅游等集体活动中,学生个人擅自离开集体、失踪六个小时以上者。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教育疏导、化解危机、妥善处理”的原则,深入学生,加强正面教育和疏导,及时化解危机。

2.坚持“快速反应、果断处理”的原则,积极应对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主动处理相关事宜。

3.坚持“合法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学院成立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应急处理,组织执行学院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分管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保卫处处长、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财务处、团委、就业创业处、后勤管理处和二级学院负责人

各二级学院设立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由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综合办主任、学生科科长、辅导员为成员,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二级学院学生科。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学院建立班级、二级学院、学院三级预警系统。

1.一级预警:班级。

二级学院设立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员或信息员,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团员的骨干作用,主动关心同学,广泛联系同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与沟通,了解思想动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

2.二级预警: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负责人及教师要关爱学生,密切关注学生异常心理行为。对于特殊学生要建立详实的档案,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1)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各二级学院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调查、了解学生在心理健康、经济状况、学业情况、交友恋爱、择业就业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或问题,掌握重点学生名单,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筛查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报家长,请家长给予配合。

2)对重要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报告,并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效的干预。

(3)认真抓好生命教育,教育学生重视生命、珍爱生命,引导学生树立积极进取、健康上进的人生态度。

(4)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的发生。

3.三级预警:学院。

学院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强校园日常管理,落实特殊学生的管理责任。积极开展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调研,为各二级学院做好特殊学生的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确保校园稳定。

(二)信息报送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和报告制度,学院信息收集网及师生获知学生自杀或走失信息后,应立即报告二级学院领导或学生工作部(或保卫处),紧急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110”。信息报送程序为:

    六、应急处置程序
  (一)学生自杀事件的应急处理

1.尽力抢救。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后,第一时间送至离事故发生地最近的医院抢救。

2.及时报告。获知学生自杀信息后,相关二级学院立即向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党政办公室、分管院领导汇报,拨打110报警,拨打120到现场急救,同时通知校医院派人即刻赶至现场。

3.保护现场。在抢救和报告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现场进行保护,防止事故现场被破坏。

4.确认身份。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二级学院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对自杀学生身份进行辩认、确认。保卫处负责事发现场外围保护,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

5.寻找证人。寻找目击证人,特别是第一目击证人。

6.遗体保护。自杀学生身份确定后,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由保卫处通知殡仪馆将其遗体运走保存。

7.展开调查。学生工作部、保卫处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学生死亡原因展开调查,详细了解该生近期思想状况、心理状况和交往关系,对可能原因进行分析。

8.处置意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持召集自杀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辅导员、二级学院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汇总研判,形成处置意见建议,按照程序上报,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处理善后工作。

9.通报情况。二级学院通知家长或监护人来校,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自杀学生家属的安抚、慰问和接待工作。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领导以及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公安机关召开通报会,通报自杀学生在校基本情况及表现、学生自杀事件调查情况、学生自杀处理工作的法律依据、学生家长代表要求和意见。学生所在相关二级学院向本二级学院学生通报情况,积极妥善地做好其他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10.善后工作。由学院、二级学院领导、学生工作部、法律顾问等组成谈判小组,与学生家长或家属代表商议自杀学生丧葬等具体事宜。协助家长或家属代表做好自杀学生遗物清理、遗体火化等工作。

11.舆论监控。宣传统战部负责加强校园网络监控,做好新闻媒体及宣传工作,积极正面引导师生,防止因学生自杀后诱发不利于稳定的负面或错误宣传,对无理取闹、散布谣言和不良信息者及时处理,消除负面影响。对于情节严重者,保卫处应及时报告、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同时加强外围环境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学生家长过激行为带来负面影响。

(二)学生走失事件的应急处理

1.及时报告。获知学生走失信息后,相关二级学院立即向分管院领导、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和党政办公室汇报。

2.及时寻找。相关二级学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寻找,学生工作部和保卫处协助展开搜寻及调查工作。一般情况下,在24小时内未找到走失学生,可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出动警力协助查找。必要时,可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力量搜寻走失学生下落。

3.调查。学生工作部、保卫处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学生走失原因展开调查。详细了解该学生近期思想状况、心理状况和交往关系,对可能原因进行分析。

4.通知家属。由学生工作部和相关二级学院通知家长或监护人来校,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走失学生家属的安抚、慰问和接待工作。

5.善后处理。找到走失学生后,及时将学生接回学校,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及时救治或心理辅导,帮助学生尽快恢复身体、心理健康。若未找到走失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拨打“110”报警,由公安机关按程序办理,学院保持与学生家长和公安部门的联系,协助搜寻。

6.通报情况。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向学院通报情况,积极妥善地做好其他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把加强学生人身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有效防止、及时处理学生自杀及走失等事件的发生,确保学院政治稳定和学生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从维护学院稳定的高度出发,加强日常管理,重视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适用范围

1.因学业、就业、情感、疾病等因素导致学生自杀的事件。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不告知他人,独自外出时间达三天以上者。

3.在教学考察、学术交流、教育实习、社会实践、参观考察、旅游等集体活动中,学生个人擅自离开集体、失踪六个小时以上者。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教育疏导、化解危机、妥善处理”的原则,深入学生,加强正面教育和疏导,及时化解危机。

2.坚持“快速反应、果断处理”的原则,积极应对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主动处理相关事宜。

3.坚持“合法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学院成立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应急处理,组织执行学院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分管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保卫处处长、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财务处、团委、就业创业处、后勤管理处和二级学院负责人

各二级学院设立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由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综合办主任、学生科科长、辅导员为成员,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二级学院学生科。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学院建立班级、二级学院、学院三级预警系统。

1.一级预警:班级。

二级学院设立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员或信息员,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团员的骨干作用,主动关心同学,广泛联系同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与沟通,了解思想动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

2.二级预警: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负责人及教师要关爱学生,密切关注学生异常心理行为。对于特殊学生要建立详实的档案,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1)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各二级学院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调查、了解学生在心理健康、经济状况、学业情况、交友恋爱、择业就业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或问题,掌握重点学生名单,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筛查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报家长,请家长给予配合。

2)对重要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报告,并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效的干预。

(3)认真抓好生命教育,教育学生重视生命、珍爱生命,引导学生树立积极进取、健康上进的人生态度。

(4)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的发生。

3.三级预警:学院。

学院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强校园日常管理,落实特殊学生的管理责任。积极开展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调研,为各二级学院做好特殊学生的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学生自杀及走失事件,确保校园稳定。

(二)信息报送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和报告制度,学院信息收集网及师生获知学生自杀或走失信息后,应立即报告二级学院领导或学生工作部(或保卫处),紧急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110”。信息报送程序为:

 

六、应急处置程序

(一)学生自杀事件的应急处理

1.尽力抢救。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后,第一时间送至离事故发生地最近的医院抢救。

2.及时报告。获知学生自杀信息后,相关二级学院立即向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党政办公室、分管院领导汇报,拨打110报警,拨打120到现场急救,同时通知校医院派人即刻赶至现场。

3.保护现场。在抢救和报告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现场进行保护,防止事故现场被破坏。

4.确认身份。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二级学院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对自杀学生身份进行辩认、确认。保卫处负责事发现场外围保护,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

5.寻找证人。寻找目击证人,特别是第一目击证人。

6.遗体保护。自杀学生身份确定后,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由保卫处通知殡仪馆将其遗体运走保存。

7.展开调查。学生工作部、保卫处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学生死亡原因展开调查,详细了解该生近期思想状况、心理状况和交往关系,对可能原因进行分析。

8.处置意见。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持召集自杀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辅导员、二级学院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汇总研判,形成处置意见建议,按照程序上报,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处理善后工作。

9.通报情况。二级学院通知家长或监护人来校,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自杀学生家属的安抚、慰问和接待工作。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领导以及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公安机关召开通报会,通报自杀学生在校基本情况及表现、学生自杀事件调查情况、学生自杀处理工作的法律依据、学生家长代表要求和意见。学生所在相关二级学院向本二级学院学生通报情况,积极妥善地做好其他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10.善后工作。由学院、二级学院领导、学生工作部、法律顾问等组成谈判小组,与学生家长或家属代表商议自杀学生丧葬等具体事宜。协助家长或家属代表做好自杀学生遗物清理、遗体火化等工作。

11.舆论监控。宣传统战部负责加强校园网络监控,做好新闻媒体及宣传工作,积极正面引导师生,防止因学生自杀后诱发不利于稳定的负面或错误宣传,对无理取闹、散布谣言和不良信息者及时处理,消除负面影响。对于情节严重者,保卫处应及时报告、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同时加强外围环境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学生家长过激行为带来负面影响。

(二)学生走失事件的应急处理

1.及时报告。获知学生走失信息后,相关二级学院立即向分管院领导、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和党政办公室汇报。

2.及时寻找。相关二级学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寻找,学生工作部和保卫处协助展开搜寻及调查工作。一般情况下,在24小时内未找到走失学生,可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出动警力协助查找。必要时,可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力量搜寻走失学生下落。

3.调查。学生工作部、保卫处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学生走失原因展开调查。详细了解该学生近期思想状况、心理状况和交往关系,对可能原因进行分析。

4.通知家属。由学生工作部和相关二级学院通知家长或监护人来校,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走失学生家属的安抚、慰问和接待工作。

5.善后处理。找到走失学生后,及时将学生接回学校,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及时救治或心理辅导,帮助学生尽快恢复身体、心理健康。若未找到走失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拨打“110”报警,由公安机关按程序办理,学院保持与学生家长和公安部门的联系,协助搜寻。

6.通报情况。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向学院通报情况,积极妥善地做好其他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预案

 

为加强校内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学院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学院组织或承办的各项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坚持以活动场所安全保卫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高效有序,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组织或承办的各种大型活动。

三、基本任务

1.保障参加活动的人员安全及其他领导驻地安全。

2.保障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3.维护校内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4.及时、正确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协助活动主办、承办单位,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6.完成大型活动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学院成立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组,全面负责学院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员:主管部门、二级学院安保小组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组织整顿校园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组织培训值勤人员,部署值勤力量,完成安全保卫的各项准备工作。

2)根据大型活动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保卫工作方案,检查督促各项任务的完成。

3)组织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职责分工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组下设活动安检保卫组、交通疏导组、巡逻组、消防组、机动组等5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责如下:

1.活动安检保卫组。

1)负责大型活动期间进出校门人员的证件,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2)保障出席活动的领导、嘉宾及师生安全。

3)维护活动场所秩序,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4)检查出入活动场所人员证件。

5)维护观众席秩序和安全。

2.交通疏导组。

1)负责活动期间校内交通秩序。

2)设置临时停车场,指挥各类车辆有序停放。

3)保证停车场车辆安全。

4)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

3.巡逻组。

1)负责活动场地内外巡逻。

2)负责纠正校内各种违规行为,维护校内秩序。

3)负责紧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消防组。

1)会前负责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责令有关部门整改完毕并验收。

2)配足消防器材。

3)会中巡视各活动场地,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4)指挥义务消防队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5.机动组。

1)对活动前、中、后期可能出现突发事件做到应急处理。

2)完成活动期间安排的临时任务。

3)必要时协助其他小组做好相应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组设立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在保卫处值班室,实行昼夜值班。

2.指挥中心根据活动具体情况,配备消防器材、应急车辆、及活动需要的相应工具等。

3.小组长以上人员及要害、重点部位值勤人员应配备对讲机一部,组成联动通信网。

七、工作要求

1.坚持“不打无准备的仗,不打无把握的仗”,严格制定活动场所安全、驻地安全、交通安全、校内秩序和门卫管理等规定并及时发出通告。

2.加强活动场所安全和消防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3.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安全报备制度,凡各级大型活动实施前,各主办、承办部门必须向保卫处进行报备。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大型活动报备表

填表人:                            时间:

申报部门、二级学院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活动名称


活动人数


活动内容


承办部门

(二级学院)审批

 

 

签章:

保卫处初审

 

签章: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陕西省安康市江北安康大道2号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