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设机构经费预算方案说明-财务处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2018年内设机构经费预算方案说明

作者: 时间:2018-06-05 点击数:


一、基本原则

1.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年度可能组织到位的收人,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2.收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妥可靠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非经常性的收人不作为预算年度收入依据。

     3.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重点支出(如工资福利、日常运转、内涵发展)要优先安排,经常性支出预算要适度从紧,建设性专项支出预算要量力而行。

二、总体安排

2018年学院预算总支出2.08亿元。其中:

1.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8027.58万元,占38.59%,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降温费、取暖费、节日慰问、独生子女费、遗属及伤残补助,以及在编在岗人员工资改革、绩效考评及公务用车改革预留等;

2.办公及日常运转支出1284.89万元,占6.18%,主要用于办公耗材、公务差旅,水电、保洁、绿化、防疫,安全保卫、网络通讯、车辆运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

3.教育教学管理及科研支出1008.70万元,占4.85%,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学生实习实训、实验耗材,科研项目及成果培育,专业、课程建设等;

4.实验实训室建设支出625.00万元,占3 %,主要用于实验实训室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

5.教师队伍建设支出130万元,占0.63%,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干部教师理论、业务学习培训等;

6.教学及办公用房装修改造支出2870.00万元,占13.80%,主要用于文化交流中心、老校区、校史馆、青少年基地、师生餐厅、收费大厅、教工之家、学生社团活动中心装修改造等;

7.教学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735.60万元,占3.54%,主要用于办公家具、电脑,教学设备、软件、图书购置,校园信息化建设配套等;

8.招生就业创业支出268.23万元,占1.29%,主要用于招生宣传、差旅、录取、奖励、高教博览会,就业招聘会、创业培训等;

9.精神文明建设、学生资助、扶贫及重点活动支出350万元,占1.68%,主要用于文明校园创建,学生困难补助、奖励、勤工俭学,汉阴、石泉扶贫,承办秦巴论坛等;

10.新校区建设(含还本付息)支出5500万元,占26.44%,主要用于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款、校园信息化建设,贷款、债券、基金还本付息等。

    三、预算科目

1.全日制教育二级学院(含教辅机构)和各职能处室

1)办公经费:依据部门内设机构数量、人员情况(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人数),实行定额预算。

2)业务经费:依据部门所承担的工作职能和任务进行预算,工作职能交叉和工作任务需要共同完成的,按照一定比例分部门预算。

3)专项经费:依据学校本年度可支配收入状况和事业发展急需程度进行预算,对于综合性专项经费由主管部门予以统筹安排使用。

2.技师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参照近三年实际收入和支出情况下达本年度收入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包括办公经费、业务经费(含聘用人员支出)、专项经费,其中办公经费、业务经费实行包干使用。

    3.基本建设项目

根据本年度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方式变化(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新校区建设项目纳入学院二级预算;“一校两中心”项目(附属小学、综合实训中心、医养结合中心),由于收入(财政专项资金和融资)的不确定性,未纳入学院二级预算,实行分账管理。

四、预算办法

1. 按照政策预算。人员经费按照国家工资福利政策和学院规定标准进行预算,学生济困资助奖励按照国家规定学费收入计提比例预算。

2. 按照定额预算。办公经费按照有内设科室数和人员数实行定额预算,日常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实验实训耗材、军训、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公寓管理、全日制招生、毕业生就业经费等按照学生人数实行定额预算。

3.按照合同预算。新校区建设工程款、贷款还本付息、保洁费、绿化费、防疫费、网络通讯费、安全保卫人员工资、联合办学支出等按照合同约定预算。

4.按照需要预算。水费、电费、车辆运行费、日常维修维护等依据往年支出情况进行预算,按照需要实际需要预算;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根据学院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

5.按照财力预算。教学和办公基础设施建设、大型维修改造、大宗设施设备购置等依据学院内涵发展需要,结合现有财力进行安排。

五、有关说明

(一)部分开支支出渠道

在部门预算表中已经明确了各项经费的用途和支出渠道,就几项支出再明确如下:

1.会议、培训、考察等开支

1)上级党委、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安排的会议、学习等活动,以及经批准由非党委、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研讨等活动,差旅费自部门办公经费报账。

2)经批准以集体会员形式加入的学会、协会、联盟等学术机构,其会费或年费自学院对外交流合作经费报账。

3)纳入学院总体培训安排的学习、培训或研讨活动支出,从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经费报账;部门安排的自部门办公经费报账。

4)学院综合类业务考察、交流活动支出,自学院对外交流合作经费或部门专项经费报账;部门业务考察或交流活动,开支自部门办公经费报账。

5)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组织,师生参加中省市技能大赛差旅费、参赛费等,从学院教学竞赛及技能大赛经费中报销。

6)毕业生实习费、代教费、交通费、检查差旅费等教学实践经费(实习实训)支出。

7)实训、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分管院领导牵头,教务科研处商二级学院提出使用初步方案,在实训、实验室建设经费中支出。

8)课程建设、新专业申报,由分管院领导牵头,教务科研处商二级学院和基础教学部提出使用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审、办理,在课程及专业建设支出。

9)办公及教学设施设备购置,在设备购置经费中支出。

10)大型维修和基础设施建设在老校区维修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中支出。

(二)大额度资金立项审批

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支出实行事前立项审批制度。货物类和服务类预算支出1万元以上、工程类预算支出5万元以上,由部门申请(填写大额度资金使用立项审批表),经财务处、联系部门院领导和分管财务工作院长审核,报院长审批。审批结果是办理和报账的重要依据,大额度资金立项审批一律由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办理,必须事前办理,未经审批同意的,相关部门不得办理,财务部门不得报账。

(三)经济合同管理

1.经济类合同(指对学院形成收入或支出的合同)应经学院法律顾问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由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签订,并明确承办部门负责人或联系人。合同内容、格式等要符合法律规定。

2.党政办公室为经济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应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合同签订后,党政办公室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同时将一份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送财务处综合预算科备案(一般在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以内),由财务处纳入学院收入、支出预算。合同的执行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由承办部门具体负责。逾期未备案或未执行到位的合同,形成支出的财务部门不得支付相关费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有关法规追究管理及承办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四)报账管理

1.坚持按月报账、一事一结制度。各部门日常性支出应及时发生及时结算,一般要在当月报账,不得集中核销,突击花钱。同一事项应由一个承办部门统一收集整理相关票据和资料,一次申请、办理和结算,严禁通过多头、多次办理和报账等形式规避监管;确因时间跨度较长一次性结算比较困难的,可分类分次报账(一般不超过3次)。

2.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预算指标。预算经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未经规定程序不得改变,以确保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部门开支应在预算指标内报账,无预算安排的不受理支出报账;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追加预算的,由预算执行部门提出申请,财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论证,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院长或相关会议审批。

(五)专项经费管理

专项预算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当年未使用或者未办结的下一年度须重新申请预算指标。

不管是专项业务还是日常业务,上半年发生的业务支出,原则上要求6月底结清相关费用;下半年发生的业务支出,在年底财务处停止办理年度报账业务前予以报销。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结算的,应进行情况说明。

(六)各部门制度建设中涉及收费及财务支出业务的管理。

各部门在制定文件、制度时,如果涉及收费及财务支出业务,请事先与财务处进行沟通,以免存在违反财政、财经政策,无法落实和进行结算。

 

 

                                 财务处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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